金融科技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二)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招生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1. 研究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
2. 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
3. 组织成立复试小组。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担任,每个小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 5 人,成员须为本学科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校内教师。
4. 具体组织本学院的复试选拔工作。
5. 对本学院复试工作中的异议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复试工作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复试阶段的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素养、外国语能力、综合素质(如学术规划、科研能力等)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四个方面。
专业素养考核重点考核学生对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经典理论和研究方法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和解决理论与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潜质。
外国语能力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和口语。
综合素质考核由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教育经历、专业背景进行随机提问,以此判断应试考生的学习能力和未来的科研潜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复试小组须结合考生提交的《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及现场考核情况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核成绩
复试小组须按百分制分别给出各项成绩,并加权计算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素养×50%+外国语能力×15%+综合素质×2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15%。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成绩查询
研究生院将根据合格考生情况,结合各导师当年的招生限额,拟定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根据报考同一导师的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进行确定。
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考生须下载并填写《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品德素质考核表》,并于复试报到时提交至金融科技学院办公室劝学楼504室。
未尽事宜,可咨询金融科技学院办公室,0411-84713020。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科技学院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