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金融科技学院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2023.05.09

一、学院简介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科技学院始建于2008年,其前身为东北财经大学应用金融研究中心和社会与行为跨学科研究中心,2019年1月学校合并两个中心组建成立应用金融与行为科学学院,2022年8月学院更名为金融科技学院。

学院以金融学为理论内核,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科技为技术支撑,采用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将国际先进办学理念与本土现实需求相结合,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交叉学科研究平台。

学院现有金融科技系和行为金融系两个教学组织,设有应用金融研究中心(辽宁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社会与行为跨学科研究中心、金融科技与金融安全重点实验室三个科研组织。学院拥有一支专业合理、梯队有序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博士生指导教师2人,硕士生指导教师13人。其中,4人次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3人入选省级人才计划、获得省级荣誉称号。

学院师资团队的科研能力突出,先后中标国家级基金项目20多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荣获部省级学术成果奖10余项,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1项;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世界经济》《管理科学学报》《金融研究》《会计研究》等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

学院拥有金融科技专业完整的本、硕、博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本科专业方面,学院设有金融科技和金融学(量化金融实验班)两个本科专业;硕士专业方面,设有金融学(金融科技方向)学术型硕士专业和金融(金融科技)专业型硕士专业;博士专业方面,设有金融学(金融科技方向)博士专业和行为经济学博士专业。此外,学院已经完成自主设置金融科技二级学科硕博士点的申报工作,相关材料已在教育部网站公示,2024年金融科技专业将正式作为我校独立的二级学科招收学术型硕士和博士。目前,学院已经累计培养271名本科毕业生、145名硕士毕业生和15名博士毕业生,就业方向为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等。

学院注重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学术交流,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美国肯塔基大学、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聘请多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内外学者作为特聘兼职教授,在科学研究和人才联合培养方面开展合作。此外,学院还与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沈阳盛京征信有限公司、微神马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不断推动学院产学研教融合发展。

二、招聘岗位及学科方向

招聘岗位:

1.星海学者支持计划:面向学科高层次人才,设置星海讲席教授、星海特聘教授、星海青年学者和星海讲座教授四类岗位;

2.长聘制岗位教师:面向在其他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3.预聘制岗位教师:面向没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优秀博士,设置A、B、C类优博岗位,首聘期为6年。

学科方向:应用经济学类、理论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统计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专业方向:教师入职后,需从事金融科技专业或金融学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三、任职条件及岗位待遇

(一)星海学者支持计划

任职条件和岗位待遇参照《东北财经大学“星海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执行,特殊人才可进行一事一议。

(二)长聘制岗位教师

任职条件:

1.应聘副教授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教授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或急需岗位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范,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

3.具有《东北财经大学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各级别职务规定的任职条件中应达到的学术水平。

岗位待遇:

长聘制教师及科研人员根据所聘职务享受相应待遇。

(三)预聘制岗位教师

任职条件:

1.具有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应聘优博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或急需岗位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范,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良好的发展潜质,在本学科主流方向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能够胜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及其专业领域的研究工作。

3.优博各类岗位的学术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

(1)“优博A类”岗位应聘人员需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审,具有达到A类岗位考核要求的潜质;

(2)“优博B类”岗位需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A级成果),经同行专家评审,具有达到B类岗位考核要求的潜质;

(3)“优博C类”岗位需已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A-级成果),经同行专家评审,具有达到C类岗位考核要求的潜质;

(4)“优博C2类”岗位仅面向非本校毕业博士,需具备一流高校或国内领先学科本、硕、博阶段所培养的学术能力,经同行专家评审,具有达到C2类岗位考核要求的潜质;

(5)国内顶尖大学或在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如果有高水平的外文工作论文,并且已经进入符合上述岗位要求的期刊的审核程序,评审意见积极正面,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大的发表可能性,视同满足对应优博岗位条件。

岗位待遇:

1.“优博A类”岗位

(1)学校在聘期内提供年均约57万元的基础待遇,包括年薪、单位缴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缴纳部分)、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等。

(2)年薪按月发放,个人所得税、上述各类险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学校代扣代缴,单位缴费部分根据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聘期内学校提供总额为15万元安家费(税前,第一年支付5万,其余分5年支付)。

(4)聘期内学校为每人提供18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每年3万元(从学科建设经费支付,根据学校财务规定按票据实报实销)。

(5)聘期内每年提供一次参加国际会议或国际学术交流往返旅费,具体数额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国家或地区标准(从学院学科建设经费支付,根据学校财务规定按票据实报实销)。

(6)享受学校制定的科研、教学奖励政策(聘期内不能参评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聘期结束后如转为长聘制教师管理,聘期内的成果可参评一次杰出学者,具体参评要求按杰出学者相关文件执行)。除此之外,可同时享受辽宁省、大连市有关引进高水平人才的相应待遇政策。

(7)聘期内准聘副教授(学术头衔,在聘期内以副教授的名义参加或申报各类学术等活动或项目)。中期考核通过后(或达到副教授特殊评审条件)可参加年度职称评审,指标单列。

(8)学校配备工作室。

2.“优博B类”岗位

(1)学校在聘期内提供年均约47万元的基础待遇,包括年薪、单位缴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缴纳部分)、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等。

(2)年薪按月发放,个人所得税、上述各类险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学校代扣代缴,单位缴费部分根据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聘期内学校提供总额为15万元安家费(税前,第一年支付5万,其余分5年支付)。

(4)聘期内学校为每人提供18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每年3万元(从学科建设经费支付,根据学校财务规定按票据实报实销)。

(5)聘期内学校每年提供一次参加国际会议或国际学术交流往返旅费,具体数额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国家或地区标准(从学院学科建设经费支付,根据学校财务规定按票据实报实销)。

(6)享受学校制定的科研、教学奖励政策(聘期内不能参评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聘期结束后如转为长聘制教师管理,聘期内的成果可参评一次杰出学者,具体参评要求按杰出学者相关文件执行)。除此之外,可同时享受辽宁省、大连市有关引进高水平人才的相应待遇政策。

(7)聘期内准聘副教授(学术头衔,在聘期内以副教授的名义参加或申报各类学术等活动或项目)。中期考核通过后(或达到副教授特殊评审条件)可参加年度职称评审。

(8)学校配备工作室。

3.“优博C类(C2类)”岗位

(1)学校在聘期内提供年均约33万元的基础待遇,包括年薪、单位缴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缴纳部分)、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等。

(2)年薪按月发放,个人所得税、上述各类险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学校代扣代缴,单位缴费部分根据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聘期内学校提供总额为10万元安家费(税前,第一年支付5万,其余分5年支付)。

(4)聘期内学校为每人提供9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分3年支付,每年3万元(从学科建设经费支付,根据学校财务规定按票据实报实销)。

(5)享受学校制定的科研、教学奖励政策(聘期内不能参评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聘期结束后如转为长聘制教师管理,聘期内的成果可参评一次杰出学者,具体参评要求按杰出学者相关文件执行)。除此之外,可同时享受辽宁省、大连市有关引进高水平人才的相应待遇政策。

(6)聘期内准聘副教授(学术头衔,在聘期内以副教授的名义参加或申报各类学术等活动或项目)。中期考核通过后(或达到副教授特殊评审条件)可参加年度职称评审。

(7)学校配备工作室。

以上各类岗位师资人才的引进、待遇、考核和管理参照《东北财经大学“星海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东北财经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引进管理办法》执行,政策细则详见东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dufe.edu.cn)。

四、联系方式

李老师Tel:0411-84710633,E-mail:alecfly@sina.com

于老师Tel:0411-84710633,E-mail:fintech@dufe.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博学楼306

附件:东北财经大学教师、科研人员应聘登记表-XX.doc